通化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的工作职责:
1、负责本辖区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;
2、受理计算机信息系统违法案件报告,及时予以查处;
3、监控国际互联网有害信息,收集危害国家安全、预警性情报信息;
4、掌握辖区内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状况,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;
5、对下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;
6、对计算机安全产品销售许可证进行监督检查;
7、对计算机病毒和其它有害数据的防治进行管理;
8、掌握计算机互联网单位、接入单位和用户的情况,进行电子备案;
9、组织开展对计算机系统安全的宣传、教育、培训工作。




电话:0435-3256466 电子邮件:jlthwjc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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